Page 195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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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还不够明晰,在管理机制、技术方法、信息支撑上还不够成熟,特别是在实际工
作中,“三线一单”如何有效指导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规划环评如何指导和约
束项目环评,“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下的项目环评如何实施简化改革等问题还
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放”得多、“管”得少或不到
位等问题依然突出。此外,环评、总量控制、环境执法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仍不
够畅通,质量保障、成果落地、事中事后监管等影响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发挥作
用的机制总体上还不够完善,尚未形成闭环,难以有效发挥合力作用。
保障能力上尚不牢靠,制约了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法律保障上,随着
各省(区、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规划环评体系已发生重大调
整、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等,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条例》已难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技术保障上,各类技术规范和政策要
求之间还存在不协调之处,评价内容过多、重复的现象依然存在,累积性、整体
性影响及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影响等重要评价方法还比较欠缺。信息保障上,
环评大数据系统的完整性、排污许可大数据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还不够,各数
据体系之间的连通性尚未彻底打通。人才队伍保障上,不少地方评估人才队伍力
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评估支撑能力降低;环评编制单位数量虽大幅增加,但
不少单位编制人员严重不足,环评质量堪忧。
简言之,“十四五”期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还
没有完全适应。对照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生产
方式绿色转型的任务依然艰巨;对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推动深入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能力亟待提升;对照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和政
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协同推进“放管服”、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的改革创新尚需深
化;对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厘清责任边界、丰富制度内
涵、提升管理效能、夯实基础支撑等基本能力建设任重而道远。
三、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的基本原则与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中国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就需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格局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这也是“十四五”时期环评与排污许可
改革的总方向,即要充分发挥环评与排污许可效能,推动实现区域环评—规划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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