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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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工程
联防联控。
200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纲要》提出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两控区”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工
程,2005 年“两控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比 2000 年减少 20%。2001 年 12 月《国
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进一步细化了总量控制目标,即到 2005 年二氧化
硫、尘(烟尘及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
放量比 2000 年减少 10%;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比 2000
年减少 20%,降水酸度和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2002 年 10 月国务院批复《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
划》,要求到 2005 年,“两控区”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比 2000 年减少 20%,控制
在 1053.2 万吨以内(其中酸雨控制区 630.2 万吨,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423.4 万
吨),要形成 356.8 万吨/年的二氧化硫减排能力。酸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硫
沉降量有所减少,80%以上的城市空气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其他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明显降低。“两控区”计划的特点
是第一次将控制总量落实到各省级单位及其所属的“两控区”,明确了二氧化硫
达标的城市,并按二氧化硫削减任务安排了重点工程清单。提出依法对排放二氧
化硫的单位按照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征收排污费,并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扩大
收费范围,试行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制度,使其达到或超过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成
本,形成谁污染谁就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公平机制。
燃煤电厂是二氧化硫排放的第一大行业。2002 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
35657 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为 26554.67 万千瓦,占总装机的 74.55%;
火电发电量已达到 13273.77 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 80.25%;火电行业二氧化
硫排放达到 665.8 万吨。“两控区”内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两控区”总排
放量的 59%。2003 年修订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三个不同阶段
火电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浓度。早在 1973 年中国颁布的第一
个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就针对电站给
出了 7 种不同高度排气筒所对应的二氧化硫和烟粉尘允许排放速率(kg/h),允
许排放量限值随着烟囱增高而逐渐增大,所以刺激了电厂高烟囱和多烟囱的建
设,没有从根本上削减污染物排放量;1991 年发布了第一个《燃煤电厂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91)》,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从定值发展到用 P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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