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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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工程
体系在“十二五”规划中有了进一步的深化演变,即对 8 个重点流域建立了流
域—控制区—控制单元的三级分区体系,把控制单元作为“总量—质量—项目—
投资”“四位一体”制定治理方案“落地”的基本单元,先分优先、一般两类控
制单元,优先单元再分水质改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三种类型实施控制单元的
分级、分类管理。
与前三期规划(计划)不同的是:“十二五”采用的是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和环境质量改善双约束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在全国层面实施总量控制目标考
核、重点流域层面实施规划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和规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考核;
确定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生
态恢复和风险防范等六方面的规划任务、骨干工程项目 6007 个,估算投资 3460
亿元。
(三)“水十条”实施后的系统治污阶段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党的十八大后,依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和落实环
境保护法要求,2015 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
十条”),使水污染治理实现了历史性和转折性变化,其最大亮点是系统推进水
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即“三水”统筹的水环境管理体系,为健
全污染防治新机制做了有亮点、有突破的探索。
“水十条”尊重客观规律,以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控制排污、促进转型、
节约资源等任务,坚持节水即减污,污染总量减排与增加水量、生态扩容并重,
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分子,水量是分母,“分子、分母”两手都要发力;统筹地表
与地下、陆地与海洋、大江大河与小沟小叉,强调水质、水量、水生态一体化综
合管理,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实施系统治理。
“水十条”设置了 10 条 35 款 76 段,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部门。
“水十条”前三条分别为控制排放、推动转型升级和节约水资源,坚持污染减排
和生态扩容“两手抓”,体现系统治水;第四至六条分别为科技支撑、市场驱
动、严格执法等三方面的举措,提升防治能力;第七至八条以环境质量目标管
理、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等强化水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
全,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好水”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海洋环境保护、水和湿
地生态系统等为重点,着力提升民众生活质量;最后两条分别落实政府、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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