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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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当前中国学前教育教学方法
信息,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影响课程方案效果的因素。
3.课程效果评价
评价课程方案效果,一般是通过对儿童的发展评价来确定的,包括:评价儿
童学习后的发展状况;发展状况与课程目标的符合程度;产生了哪些非预期的结
果;了解教师发生了哪些变化,有怎样的提高等。
(三)评价主体——谁来评
课程评价的主体指的是课程评价者,《纲要》中明确提出:“管理人员、教
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
以教师自评为主,园长及有关管理人员、其他教师和家长等参与评价。”在此之
前,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评价的主体是比较单一的管理人员评价,而课程评
价的主体从单一的行政评价转向管理人员、教师、儿童及其家长的多元评价,对
全面了解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质量、改进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促进儿童发展都是非
常有利的。
应该说,教师和儿童既是课程评价的“对象”,又是课程评价的主体,而在
多元评价的主体中,教师与儿童则是主体中的主体。
对教师来说,评价的过程不仅是教师运用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
原理、社会学、学科知识等专业知识,审视课程方案和教育实践,发现、分析、
研究、解决课程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教师专业化成长的重要途径。学前教育课
程评价需要充分发挥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作用,以教师自评为主,园长、其他教
师和家长参与评价,组成一个平等互助的合作群体,一起改进课程方案、促进儿
童发展。
1.发挥儿童评价主体的作用
学前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在组织教育活动时也关注学前儿童学习主体地
位的发挥,引导他们通过自己的探索、尝试、发现学习。那么,在课程评价的活
动中是否也发挥了儿童的主体性?心理学研究表明,主体性是指人的能动性、自
主性和创造性,主体性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学前儿童总是以主
体的身份在和外部世界作用的各种活动中发展自己的。如何在课程评价活动中发
挥儿童的主体性呢?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不妨采取以下这些具体措施:
2~3 岁儿童逐步发展起自我意识和模仿判断能力,带有很强的成人权威性,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自己的评价是从依存性评价到自主性评价,他们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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