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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Preschool Education
(五)评价类型与方法——怎样评
1.评价类型
目前经常使用的课程评价类型有:
按评价的参照点来分,有相对评价、绝对评价和个人发展评价。相对评价
是根据儿童在集体里占据的相对位置进行评价;绝对评价是根据教育目标达成度
来进行评价;个人发展评价是评价该儿童的各种能力的前后比较,掌握其进步的
情况。
按评价的功能来分有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诊断性评价
就是确定儿童在接受教育前的准备程度;形成性评价是确定儿童学习过程中发生
了什么,确定教学任务实现程度;终结性评价是在课程实施一个阶段之后进行评
价,评定达到的程度。以上评价方式各有利弊,应配合使用,取长补短。
课程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当今课程评价发展的一个趋势,评价中实施多元
主体的评价是很有必要的。教师作为课程的直接实施者是课程评价的主体之一,
这是没有争议的;家长作为教师的合作者和教育的促进者,也应当参与课程的评
价;儿童作为课程系统的三大主体之一,也是课程实施的参与者,因此也应当
拥有课程决策和评价的权利,而且,儿童的自我评价可以让儿童意识到自己的成
长、进步过程,激发其进一步学习的热情、兴趣和信心,促进其对今后的生活学
习活动更加投入。因此教师评价、家长评价与儿童自我评价要相结合。
2.评价方法
评价应该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应该根据评价目的与内容,综合
采用观察、谈话、测验、作品分析、调查、档案分析等多种方法。
十、课程评价的原则
(一)评价应有利于改进与发展课程
学前教育机构对教育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教育效果进行测量与评估,要侧
重于诊断和改进课程与教学的作用,不适合把评价只作为对教师工作或儿童发展
的鉴定手段。
如果我们把评价仅作为鉴定的手段,而忽略它的诊断、改进作用,处理不好
就会使被评价者产生消极应付的动机和行为。例如,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学期末
对儿童进行测查,并以这一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的评定。于是,教师把一学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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