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中职信息技术课程渗透德育核心素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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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任务驱动教学在中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实践研究  ◆



                   (1)学生作品评价
                   依据学生完成的作品,评价相关技能的掌握情况。评价内容涉及作品设

               计是否符合主题要求,布局设计是否清晰合理、美观、大方等。其评价标准为:
               评价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 分为合格,70~90 分为良好,90 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 = 师评 ×0.4+ 自评 ×0.3+ 互评 ×0.3。
                   (2)学习态度评价

                   该评价从参与程度、学习准备、出勤等方面对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态度
               做出客观评价,分析学生哪些方面获得了进步,是否达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其评价标准为:评分 0~3 分为不合格,3~5 分为合格,5~7 分为中等,7~9

               分为良好,9~10 分为优秀,得分 = 师评 ×0.4+ 自评 ×0.3+ 互评 ×0.3。
                   (3)合作情况评价
                   该评价对学生完成任务过程中表现出的合作能力进行评价,通过小组交

               流和讨论,锻炼学生协作能力和交流表达能力,向他人学习优秀的地方,帮
               助自己构建知识体系。其评价标准为:评价8分以下为不合格,8~10分为合格,
               10~14 分为中等,14~18 分为良好,18~20 分为优秀,得分 = 师评 ×0.4+ 自

               评×0.3+ 互评 ×0.3。
                   (4)小组汇报评价
                   该评价指对最终完成的作品设置小组汇报。各小组展示自己的作品,学

               生可以进行浏览:从每组推选一位同学代表本组汇报本小组完成情况,并说
               明小组各成员具体活动情况:按评价表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教师也对
               其表现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作品,请优秀小组介绍经验做法,其他小组学

               习借鉴,反思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教师应对全体学生进行充分的肯定,
               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其评价标准为:评分 0~3 分为不合格,3~5 分为合格,
               5~7 分为中等,7~9 分为良好,9~10 分为优秀,得分 = 师评 ×0.4+ 自评 ×

               0.3+ 互评 ×0.3。

                   三、中职信息技术课程任务驱动法教学实践效果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实践效果分析
                   1. 学习成绩结果分析

                   在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结束时,统一对实验班和对照班的学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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