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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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政与税收


             生税收,其次是调节经济,税负应与人民的承受能力成正比;征税一般在货币

             形式。”
                 尽管上述术语对税收的定义有所不同,但税收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第一,
             征税是征税的主要形式,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或政府支出的需要;第二,征税
             对象是国家或政府;第三,税收取决于国家的政治权力。第四,强制征税不直接

             退税。
                 中国学者对税收的定义也有不同的看法,现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表述如
             下。首先,税收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基于政治权力,通过强制没收居民

             或公司的实物财产或现金来产生税收的手段。这种观点强调税收只是国家产生税
             收收入的方式或手段之一。其次,除了同意第一种观点外,他还强调税收是分配
             的范畴,是国家以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还
             有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权力和社会管理职能获取物质利益的一种方式,是

             国家权力主体攫取增值产品价值的一种形式。国家权力及其社会管理职能是征税
             的主体和基础,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其实,征税的范围可以从几个角度来描述。将税收理解为政府收入的一种形

             式是分配环节的结果。如果把政府看作是生产公共物品的经济部门,那么税收就
             可以理解为生产或交换。交换的角度是政府支出提供的公共物品的价格。从不同
             的角度理解税收意味着拓宽和加深对税种的理解。

                 概括地说,税收是政府有偿和无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产生财政收入,满足
             社会公共需要,行使公权力,依法规范和履行政府职能的一种方式。程序。理解
             税收的定义,需要从税收的种类、国家税务机关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1.税收是国家产生税收的重要工具
                 为了能够完成任务,国家必须有一定的税收作为保障。有几种方法可以获得
             税收,如税收、货币发行、政府债务发行、收费、罚款和没收,税收是大多数
             国家最重要的税收形式。中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的

             比例大部分年份都在90%以上,近年来随着非税收入的增加,税收收入占税收总
             收入的比例有时会有所上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是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必
             然联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主要是对社会产品价值的分享。税收解决分配

             问题,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配的法律形式,是社会再生产分配要素的一部
             分,即体现了一种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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