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P. 85

第一章  财政与税收


             三种具体形式。

                 ①统一比例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适用相同
             的比例税率。如车辆购置税。
                 ②差别比例税率。不同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
             率。中国现行税法根据不同的产品、行业和地区,将差别比例税率分为以下三

             种:一是产品的差别比例税率,即对不同的产品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对同一产
             品如消费税、关税等假定相同的比例税率;二是按行业征收不同比例税率,即不
             同行业适用不同比例税率,同一行业适用相同比例税率。三是地区差异比例税

             率,即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各地区实行与中国市政维护建设税相同的
             比例税率。
                 ③区间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区间是指税法对同一征税对象只规定了最低税率
             和最高税率,在此区间内的各地区确定适用的税率。

                 比例税率具有计算简单、税负透明度高、有利于保障税收收入、有利于纳税
             人公平竞争、不妨碍货物流通等优点,符合税收优惠原则。税收效率。但是,
             比例税率不能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税负,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

             原则。
                 2.固定税率
                 固定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确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目

             前,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均采用固定税率。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的增加而增加的税率,即根据征税对象的大小分

             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税基适用不同的税率。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在所得
             征税中,一般采用累进税率,充分体现纳税人多所得、少所得和无所得的征税原
             则,有效调节纳税人收入,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累进税率根据累进方式的不同分
             为完全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三种。

                 (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转移过程中应当纳税的
             联动。纳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纳税环节是指再生产环节所有税目的分

             配,如资源生产环节的资源税分配、生产流通环节的商品税分配、生产流通环节
             的收入分配税等。分发链接。严格意义上的财政挂钩,特指应税货物流通过程中


                                                                                     75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