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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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政与税收


                 1.起征点
                 起征点是税基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平,开始征税的起征点。税基数额未达到起

             征点的,不征税;如果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则全额征税,而不只是超出部分征
             税,即“不征税”。如果低于阈值,将收取全额费用。
                 2.免税额
                 免税额是指总税基中免税的部分,即按一定标准从总税基中预扣的金额。免

             税部分不征税,仅超出免税部分征税,即“少不征税,多不征税”。
                 (八)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违反税法行为而
             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纳税义务的确认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的确定应

             当以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为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纳税人常见的税收违法行为
             有偷税漏税、偷税漏税、补税、逃税抗税等,相应的纳税义务形式主要包括行政
             责任和刑事责任。至于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方式的选择,是中
             国税法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税收负担和归宿

                 研究税负理论有助于正确分析税负转移和税负对社会各阶层切身利益或社会

             经济福利分配的影响,进而得出税收政策的合理选择和制定,使税收公平和效率
             的实现发挥作用。
                 (一)税收负担
                 税负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划分,

             而且影响税收调控和经济功能的有效发挥。
                 1.税收负担的含义
                 所谓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因向国家纳税而承担的货币损失或经济福利损
             失。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看,税收是政府配置资源的手段之一,税收的高低反

             映了一个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利用程度。因此,税负的存在反映了政府在社会资源
             配置中的地位。但是,征税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利用合法手段,公开部分
             企业和个人拥有和处置的私有财产(资源)。税收的后果是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
             减少。此外,免税特征使得税收不可退还,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不一定反映他们从

             政府获得的公共物品的价值。
                 税负是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核心。税负直接关系到国家与纳税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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