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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的征税挂钩。商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很多流通环节,每个环节都有销售可以成
为税收环节。但考虑到税收对经济的影响、税收的需要、征管能力等因素,国家
往往对流通过程中征收的税种规定不同的纳税环节。商品。根据某一税种征管员
的多少,税种可分为单一征收制和多重征收制。合理选择纳税环节,对于加强税
收征管,有效控制税源,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稳定、可靠,方便纳税人参
与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灵活发挥税收在经济调控中
的作用理论和实践意义。
(五)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涉及纳税义务
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如果《暂行销售税条例》规定
货品是凭预付款出售的,则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点是货品发出之日。纳税人不可
能在每次纳税义务发生后立即缴纳税款,税法规定了每种税种的纳税期限,即在
每个固定时间点总结纳税义务的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具体增值税纳
税期限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
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确定;逾期仍不能缴纳税款的,可以逐案
补缴税款。逐案。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后,必须向财政
部缴纳税款的期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
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属纳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结清上月税款。
(六)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包括征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根据各
税种的纳税环节和税源控制情况确定。它解释了纳税人必须向征税机关报告的地
方以及征税机关有权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地方。中国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包括
组织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所有权所在地和报关地。
(七)税收减免
减税和免税主要是对特定纳税人和纳税主体减税或免税的特别规定。除税法
另有规定外,一般减免税具有阶段性减免性质,期满后恢复征税。形式上的减免
税分析包括起征点和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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