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P. 97
第一章 财政与税收
由于实际经济活动中的增值因素难以准确计量,在计算增值税时,一般采用
税收抵免法计算应纳税额,即增值税按纳税人。根据销售额的规定税率征收。商
品、工作和服务。扣除增值税金额再减去上一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余额为
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2.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税费在价格外计算。增值税是一种典型的特殊价格税,即在计算应缴销售
税时,销售税金额不包括在用于计税的销售数量中。这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
格,也有利于税负的转移。
②增值税额为应税项目。增值税不对全部销售收入征税,而是对增值税金额
征税。这是增值税最基本的特点。
③普税。增值税基于普遍征税的原则,对销售商品、工作、服务、无形资产
或财产的所有实体和个人征税。
④多级征税。增值税实行多级征税,即对商品生产、批发、零售、进口等不
同环节分别征税,而不是只对一个环节征税。
3.增值税的种类
增值税按附加值征收。由于理论上对增值税额度的理解不同,实践中对法定
扣除额的界定标准不同,形成了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等不同类型的增值税。
这几种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对为生产经营而购置的资本货物的处理方式不同。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以销售货物所得款项扣除外购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计征,即
计算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扣除购进产品和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生产型增值税增
加值金额表示如下:
增加值=消耗量+净投资+折旧
或者: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
由于增加值与国民生产总值相对应,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由于生产销售
税的税基包括生产经营中购入固定资产的价值,这部分价值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所以生产销售税是一个不完全的价值-增值税,但客观上讲,可以起到抑制固定
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