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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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




               制性详细规划就具有这些特点。它把许多规划指标分解到具体的地块上,包括用地控
               制指标、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建筑形态控制指标、交通控制内容、城市设计引导及控
               制要求、配套设施体制等控制要求,量化的指标涵盖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
               益的含义,同时便于为城市每一块土地租让提供招议标底条件与管理准则,并有利于
               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管理,为具体建设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可以较好地满足新形

               势下规划管理的要求。
                   (2)要求规划具有弹性
                   在引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的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过于原则,修建性详细规划

               虽然明确直观,比较确定,但缺乏灵活性和弹性,在建设计划、任务、投资均未落实
               的情况下,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很容易与实际相背离而不能实现。而控制性详细规
               划首先对土地进行地块的划分,对不同地块提出了详细的开发控制指标,这种具体指
               标体系简单明了,管理起来易于操作,维护了规划的原则性与严肃性。同时,控制性

               详细规划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它不仅明确每块土地使用性质以及地块的控制指
               标,也提供了一种弹性范围,比如规划地区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及相互替代、用地控制
               指标的变化幅度等,这适应了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而要求规划具有弹性的需要。

                   (3)要求下一层次规划符合总体规划的意图
                   在中国整个城市规划体系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占据了极其特殊的地位,在它之
               上,有总体规划(包括分区规划),在它之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是一定
               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它考虑的是城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发展方向等
               战略层面的问题,不可能对每一个地块提出详细、明确的规划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

               是对小范围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组织,它提供的是用于具
               体项目建设的蓝图。从总体规划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战略层
               面到操作层面的过程,如果在城市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规划范围内外的现状、环

               境、发展、功能联系、建设配套等一系列问题的整体性综合研究不够,很容易脱离总
               体、脱离实际,缺少地方特色和城市特色,甚至造成建设性破坏。因此,控制性详细
               规划作为两者之间有效的过渡与衔接,起到深化前者和控制后者的作用,确保规划体
               系的完善和连续。

                   (4)要求具体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的
               始终,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导引的编制具体体现了城市设计的构想,据此
               对区域的建筑形象进行控制,以便取得地段整体协调的效果,并能有效地指导修建性

               详细规划的编制。
                   综上所述,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吸取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在总体规划、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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