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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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
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
离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根据交通需求
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
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
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
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
理规定。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第四十二条中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
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程序
1. 前期调查与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期调查工作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场地现场踏勘两方面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主要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规划要求为依据,基于
对现状基础资料的综合分析,获得规划指导原则与初步构思。在前期研究中一般还会
涉及各类专项研究,包括城市设计研究、土地经济研究、交通影响研究、市政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2. 用地规划方案的确定
以规划前期研究为基础,遵循规划指导原则,进一步深化方案构思,对规划区
内的整体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绿地景观以及市政工程等方面做出统筹安
排,形成规划方案。对于城市中心区和重点地段,可在二维用地布局形成的同时采用
城市设计的方法,塑造地块范围内三维城市空间形态,从而保证城市设计的要素能更
好地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方案之中。
3. 用地类型的细分
评价影响地块划分与细分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与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
划分与细分的方法。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用地细分,一般细分到地块,成为规划
实施具体控制的基本单位。结合道路网、自然界线、市政廊道、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
要求,进行地块细分,并确定地块编码。
4. 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
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从具体实施步骤来看
可以分成两方面的内容,即规划控制指标选取和数值确定。对于新发展地区、基本建
成区、旧城更新区、城中村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不同类型的地区,由于规划诉
求、地区特色及管理水平的差异,在规划控制指标具体选取时会有所不同,可采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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