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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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保咨询及环境影响评价

             众进行交流,通过会议、座谈会及其他方式,探讨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项目最终决策,综合考虑公众参与结果,决定项目是否按原方案进行建设、是否
             建设,或调整实施方案后进行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和民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
             公众对于环境有知情权。公众是受影响的主体,通过公众参与使公众了解项目或

             规划的基本情况及其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可促使公众会更
             加关注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增强环保意识。其次,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任务,而公众意见是评价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最后,通过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可减小项目或规划的社会阻力,提高社会可接受性及评
             价的有效性,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2)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发展现状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较少,且未涉及公众参与,
             九十年代初在受国际支援的一些项目中开始涉及公众参与。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
             天津开始在一些规模较大、环境影响较严重的项目评价中开展公众参与。中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
             重大或不良环境影响、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报送评价报告之前,应举行听证会、论证会或其他形式进
             行公众参与,征求有关专家、单位和公众对评价报告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应对采纳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进行说明。规划审批机关在决策阶段应充分考虑公
             众意见和建议。
                 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起步较晚,仍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在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公众参与结果的准确性不够
                 公众参与工作即使国家相关按规定进行,在部分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工作开展过程中往往存在多方面问题,导致公众参与的结果准确性不足。
                 部分项目信息公开避重就轻。公众掌握和了解项目的相关信息是进行公众参

             与的前提,信息公开是公众掌握和了解项目相关信息的基础。为了使公众参与顺
             利通过,一些信息公开避重就轻或对关键问题模糊化,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完
             全或不准确,造成公众参与的结果准确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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