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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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研究
与业绩相一致。
“将激励机制与实现目标和主管认可的业绩质量联系。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
钩,与不分业绩好坏的‘大锅饭’体制相比更具公平性;突出一种关注绩效的组织文
化,使雇员将个人努力投入组织看重的活动中去。”
(三)完善工资立法,规范各类工资外收入
目前,在中国有关公职人员工资方面的专门法律条文尚未出台。而在西方发达国
家,各国都非常重视工资立法,美国、日本、德国等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
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快工资立法,规避由于中国公职人员工资是由
政府条例来规定,而引起某些部门中饱私囊的行为,进而使中国公职人员工资制度的
法律化进程得到推进,做到真正意义的有法可依。
另外,关于规范各种工资外收入,就是要把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花费,如
用车、通信等开销,以薪资的方式发放给个人,让个人支配使用,实现职务消费薪酬
化,这样可以实现透明管理,限定额度,便于监督,从而消除原有职务消费造成的国
家资源流失,而且还可以遏制过高的职务消费,要想建立节约型政府就要从推进职务
消费的薪酬化开始。
(四)广泛推广“阳光工资”
将公务员工资“阳光”就是把公务员的工资“透明和公开”。“阳光工资”指
的是将工资以外的收入都归到工资范畴里统一核算,将公务员工资标准统一,把公务
员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隐性收入”显性化。“阳光工资”要求公职人员进行个人
财产申报,有效监督公职人员的收入状况,可以有效清除单位和部门的小金库,消除
地区差、部门差等问题。“阳光工资”改革就是为了削平“山峰”填“山谷”,将过
去油水衙门持有的利益转移给“清水衙门”一部分,改革后,同一城市里“油水衙
门”与“清水衙门”之间的收入差距的现象渐渐消退。缓解了一部分公务员对工资收
入不均的不满情绪,使得大部分公务员受益于这次工资改革。工资实行“同级同酬”
原则,并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在同一城市地区内,公务员的工资按照职级
和工龄等发放。[35]但是“阳光工资”并不是鼓励“大锅饭”,提倡平均主义的,在
“阳光工资”中还是包含着体现“激励”的奖金,对于工作难度高,工作量较大的一
些部门,为了激励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是要设立“激励”奖金的。把职务工资
的差距拉开,实行“高薪养廉”,杜绝“灰色收入”,激励政府公职人员,充分调动
他们的积极性。
从现在社会现象暴露出的社会现象可以看出“清水衙门”中也有肥差,也是有
“油水”,例如:安徽省黄山市园林局原局长耿晓军,在其在任期间利用职权置办
了 38 套房产,共计 2000 多万元,园林局在老百姓的眼里算是“清水衙门”,还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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