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新时期消防监督与管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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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研究


                 三是现有技术标准亟待完善。随着新产业、新项目、新材料、新工艺、新设

             备的广泛运用,对地下工程、超大空间和超大面积建筑等工程项目,缺乏与之相
             配套的消防技术标准。加之,修订和废止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复杂,也导致部分法
             律法规滞后于消防工作现实需要。

                 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消防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单位、公众的“四元”主体责任。但是

             目前社会各层级的消防管理措施并没有真正到位,工作责任并没有真正落实。有
             些政府没有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在处理发展经济与消防安全关系上,存在重
             经济效益、轻安全效益的误区,工作有部署无落实,会议文件多,贯彻落实少;

             指示批示多,措施行动少,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思想认识
             有偏差,片面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情,行业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一些单位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在消防投入、设施建设、管理责任
             落实上不到位,极易产生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总体

             不高,防火自救安全常识缺乏,擅自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甚至私搭
             乱建房屋、堵塞消防通道,自改隐患、自负责任的意识淡薄。以上种种情况,均

             反映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堪忧。
                 三、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投入不充分


                 近年来,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较快发展。但是,由于《消防法》中
             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经费投入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对于消防经费的投入没有形成制
             度化保障,经费投入时常被挤压和削减,投入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与快速发展
             的经济社会相比,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

             通道、消防通信等基础建设在局部区域还相对滞后,与国际标准比较还有不小差
             距。现阶段而言,消防装备存在量少质差、结构不合理和互补性、通用性、配套
             性能不高等问题,特别是举高类消防车辆装备严重不足,在地下、水上消防救援

             等多个领域还存在器材装备上的空白,装备整体水平较低。

                 四、公共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不适应

                 随着人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需求随之
             增长,这也对消防治理提出了新的期望和新的要求。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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