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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突发公共事件下金融问题研究




             妥善处理相关业务。二是不断完善相关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模拟演练,提高工作
             人员应对危机的实战能力。三是提高协作意识,建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
             金融机构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联合机制。四是做好宣传普及,积极解读政策,防

             范舆论风险,做好舆论引导与疏解。


                第三节  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金融服务创新与金融动员



                 一、突发公共事件下金融服务创新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3日10

             时起武汉开始封城,随后多地也采取了严厉的隔离制度。随着疫情的升级,自
             2020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各省市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并把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工作摆在首位。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居民居家
             隔离、复工复产复学延期、防疫物资短缺等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产生极大影响。

             保障民生、扶持实体经济和支持疫情防控成为金融系统的头等大事,银保监会于
             2020年2月15日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
             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线上

             金融服务效率,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金融
             服务工作,这对金融既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又要
             全力保障金融秩序健康有序提出挑战。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1.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
                 国务院于2006年2月26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指
             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

             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
             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涉及范围,可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21世纪以来,中
             国依次爆发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H7N9禽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具备成因多样性、分布差异性、传播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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