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12.23(文杏)C版: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978-1-91547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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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突发公共事件下金融问题研究
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看,主要的金融动员工作由中央政府或各地方政
府通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及其相关下设机构来实
施。民营资本或民间力量,以募捐的形式进入。各地方因经济规模的不一致,动
员方式和动员规模各不相同,实施的具体措施也不尽相同。并且存在单纯以行政
地域而非考虑供应链结构或经济区域的划分方式,各地方各子行业动员程度和动
员能力各不相同的情况。从实施具体措施来看,超过83%的动员政策实施者为银
行业,保险业其次,而证券及基金行业几乎无动员政策和动员响应。从金融行业
的总体反应看,显示目前金融动员层级仍处于较低水平,金融动员体系依旧处于
从属于财政动员体系,以信贷动员为主,少量保险行业参与的阶段。
第三,突发事件中的金融动员体系主要参与者是各类金融机构。按照中国当
前金融体系构成,中国金融动员体系中的参与者应分为几类:其一,监管机构。
该类参与者主要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银保监会、证监会、各地方金融办组
成。作为动员体系的主要指令发布者和动员体系的主要控制者;其二,各金融机
构。主要包括大型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金融机构、各地方金融行业和非正规金
融机构等金融企业。作为动员体系的指令实施者和主要的资源提供者;其三,民
间资本和民间捐赠。作为动员体系的指令响应者和主要的补充渠道;其四,外国
政府或国外民间的援助。作为动员体系的有益补充。在一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
各个层级较好地执行了金融动员任务,实现了动员体系的预定目标。当然,这一
预定目标的实现主要得益于中国疫情被快速控制,并在后续复产复工中仍紧抓疫
情防控。但对于整个金融行业而言,从非传统金融机构的动员指导和动员水平到
金融从业人员的实施贯彻能力都未能充分运用,动员程度和体系建设仍需加强。
第四,金融动员体系的运行效率有待提高。金融动员体系的效率主要表现
有两点:其一,资金资源筹集与调配。通常来说,金融动员的核心任务是筹集资
金和调配资源。筹集资金速度越快,调配资源指向性越准确,则动员体系的效率
越高。从2020年新冠疫情的实际情况看,资金和资源调配初期更多地依靠行政指
令。加上恰逢春节期间,造成众多资金短缺或资源匮乏事件,甚至演变成社会舆
论热点,造成不良影响。在疫情缓和后,医疗物资生产和调配也因国外疫情的快
速发展而一度出现混乱。其二,资金资源利用率。即对相关资源投入体系的支持
程度,筹措的资金和资源是否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转化为事件所需的相应物资和生
产生活资料。从2020年新冠疫情事件整体来看,作为整体动员体系的一部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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