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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Emergency Incidents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4.技术标准或管理办法
                与应急救援行动直接有关的技术标准或管理办法。制定各类应急救援的保障
            制度,确保应急救援专业能力与素质不断提高和应急救援装备持续有效。

                中国从1954年起至今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地方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又颁布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立法。中国目前已
            经制定涉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6件,部门规章55件,构建
            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综合性法律

            规范、战争状态法律规范、一般性紧急情况法律规范、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规
            范、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法律规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律规范、社会安全事
            件应急管理法律规范、公民权利救济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规范,构成了具有中国
            特色的应急法律体系的鲜明特点。

                (四)保障系统
                保障系统包括了信息通信、物质装备、人力资源和经费财务四个方面内容。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中的保障系统首要的是信息与通信系统,构筑信息通
            信平台是应急系统的最重要基础建设。通信系统要保证所有预警、报警、警报、

            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共享。
                物资装备保障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资源,还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
            位;人力资源保障包括管理和指挥人员、抢险队伍的建设,专业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应急财务保障应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

            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它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

            严重的灾害事故甚至需要动员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因此,必须实行科学统一的指
            挥,才能集中社会资源优势,迅速、及时、有条不紊地实施应急救援。目前,中
            国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要由中央政府各专业委员会、指挥部制定
            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地政府具体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

            与,构建了由上到下、多部门联动响应的指挥机构。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
            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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