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数字时代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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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研究
Research on Innovation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in Enterprises in Digital Era
的方案不见得就是最优方案,企业需要在税收效益和其他经济利益之间权衡。税
收筹划的目标应该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结合起来。第三,很多纳税
单位认为,税收筹划是会计核算的任务。税收只是在会计核算出来的利润的基础
上计算纳税义务。尽管税务员和会计核算员掌握着税收方面最全面、最及时的资
料,然而仅仅依靠他们根本无法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成功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财
务管理,甚至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需要企业各个层面尤其是高层领导
的参与。对我国很多企业而言,开展税收筹划仍没有成为一种流行的理财行为。
相对外国企业普遍开展税收筹划而言,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热情还不够高。
(二)税收法制不完善
中国税收法制不完善,导致中国税务筹划外部环境不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第一,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直接税税负的减少而进行的一项工作,中国
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也尚未
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
得中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所得税纳
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导致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十分有限。第二,中国税收征管
水平不高。由于征管意识、技术、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税收征管与发
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中国存在少数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
务人员拥有过大的税收执法裁量权,使得征纳关系异化,导致部分税务执法人员
与纳税人之间协调空间很大。第三,税务代理业发展不快。目前,中国税务代理
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相对滞后,税务代理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是因为人员
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使得税务代理业缺乏应有的吸引力,不能满足广大纳
税人的需求。第四,税法建设和宣传相对滞后。中国目前税法建设还不够完善,
还有很多地方都有待修改和调整,而对于税法的宣传,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
会定期刊登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其调整情况,不利于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第五,国民的税收权利意识不强。尽管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纳
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但大部分强调的是纳税人的义务,很少提及纳税人的权利和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利。加之纳税人对税收相关的政策、法规不能及时了解或了
解不够,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有限,涉及税收问题不知如何维护,更不懂得如何
进行事先的税收筹划,不能正确的运用自己所享有的税收权利,加大了税收筹划
在实践中推广的难度。第六,税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我国税收筹划的水平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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