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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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自己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大部分粮食仓储和生产企业也设有相关检验部门,力
量分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大了质检机构建设,
授权各省级龙头站及大型企业成立国家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并分批设立区域国
家监测站,形成了一定的覆盖和网络。但是在体系未完全建立情况下,发挥的作
用较为有限,对于农户及分散储粮的检验监测能力提升力度小。
(六)法律法规不健全
《粮食法》尚未出台,对于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各项法规文
件和部门规章,未成体系。目前常见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散见于如《食品安全
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全国粮食质量
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十二五”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
见》《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检验监测能力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通知》等文件性规定,
部分省份的率先性立法如《该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
(七)宏观管理未跟进
中国实行了各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在现有体制下,粮食管理存在多头管理情
况,分而治之的现状影响了行政高效便民原则。财政部门管计划、发改部门管调
控、工商质检部门管流通、政策性银行管融资、粮食部门管执法等等,使得粮食
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受多方面影响,不利于政令统一。
第二节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框架
一、建设情况
(一)机构情况
在“十一五”期间,该省粮食局在省发改委挂牌的状况得以改变,独立恢复
成为省发改委下属的二级局,在制度设计层面对于加强粮食质检机构和设施更为
通畅,提高了粮食监测能力。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
办法(试行)》要求,该省重点加强以省粮油质量检验监测机构为中心的粮食质
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检验设备和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检验监测能力。目前获国
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授权的龙头站有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及 6 家区域性监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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