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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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与风险监测构建研究

             对于高精尖的监督抽检需求,即使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能力,由于检测资源的相对

             稀缺,就必然表现为检得慢,极不适应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需求。
                 三是检不准。主要体现在地市级和县级以及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综合性食品检
             测机构几乎是空白,其现有的检测机构的能力与检测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受到检

             测设备、检测环境和检测人员等条件的制约和限制,在技术要求、设备要求和人
             员要求较高的检测项目上,特别是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类检测项目上,

             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存在检不准的尴尬问题。
                 (四)政府实验室的公正性存在角色冲突
                 目前,承担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大多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这类检验
             机构由政府出资设立,就是为政府依法行使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提供技术支撑、

             为政府代为行使保护国家公民权益提供支持而成立的,它们相对独立于生产方,
             不存在利益关系,因而具有第三方的公正性。
                 然而实际中,承担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也可以同时承担社会委托检验,检测

             机构定位不清,体制机制错综复杂。目前大部分检测机构行政行为和商业行为相
             互交错,公益、法定和社会中介行为界定不清。一些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检测机

             构,其建设和装备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投入,但往往由于利益驱使,精力更多
             地放在委托检验、增加收入上,行政执法检测得不到有效保证。这主要源于两方
             面原因:一是由于政府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专业队伍素质较高,为充分利用资源

             发展社会经济,国家允许政府检测机构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形式发挥作用,服
             务相关经济产业;二是为减轻政府负担,鼓励检测机构进入市场进行自我生存和
             自我发展。

                 应该说,这是中国社会经济在特定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和结果。但随着经济
             的发展和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这种检测职能和主体划分不清的现状已明显不适
             应食品监管的需要,它不可避免地造成职能错位,产生角色冲突。突出表现在两

             方面:一是服务政府和服务市场的关系错位,在经济利益诱惑下,政府检验机构
             可能利用为政府提供关键数据之便作为市场竞争手段,实质上是不正当竞争;二

             是公正性下降,公信力降低,由于一些大的食品企业往往是官方检测机构的客户,
             监督抽检结果的真实性令公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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