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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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评价研究
3. 分类监管方法
一般而言,监督检查频次为 A 级企业,每年一次;B 级企业,每年两次;C
级企业,每年三次。另外,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每年不得少于三次,大
中型食品企业目录由各区县自行确定。由于产品质量自身原因,企业质量安全风
险较高的企业,比如乳制品生产企业、罐头以及饮料等相关企业,其监管检查频
次在各自级别基础上分别增加一次。
4. 监管成效
由于对企业采用的按级别不同而进行相应的分类监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
指向性,分类监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首先,在实施监管的次数以及数量上,逐渐呈现较强的差异性,对风险等级
高的 C 级企业监管强度最大,监管次数最多,而对于企业及其负责人在名牌评
审等评优活动中被排除,生存空间被压缩,逐步淘汰了质量安全水平较差的企业。
其次,在分类监管的措施上,按照对于企业的具体分级和分类监管的要求,
分别制定了产品抽查计划和次数,通过针对性的监管次数和计划,提高了有限监
管资源的配置效率。
最后,从分类监管的实践效果和监管实际效果来看,由于监管资源的高度集
中和有效的匹配,避免了监管资源的浪费和形式主义的出现,同时有效地实现了
对少数高风险企业风险的识别和外部控制,使得监管结果和措施能够及时地得到
有效的反馈和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分类监管的实际效果。
5. 存在的问题
一是评价周期较长。目前每年进行评价一次(12 月),应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
利用信息化手段可随时对企业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监管方式。
二是评价主观性较强。虽然评价制度是统一的、客观的,但是对每家企业发
现的问题情况是由不同的监管人员完成的,与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执法尺度有
关系。应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检查操作规范、加强培训,提高检查人员业务能力水
平,减少主观的判断差异。
三是地区实际监管差异较大。由于区域监管资源与企业间实际分配和风险监
管的状况存在极大的差异,可能导致相同企业的分类监管状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造成监管资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四是反馈与整改机制不健全。在分类监管的实践中,如果企业在食品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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