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P. 95

第四章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评价研究

                 3. 分类监管方法

                 一般而言,监督检查频次为 A 级企业,每年一次;B 级企业,每年两次;C
             级企业,每年三次。另外,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每年不得少于三次,大
             中型食品企业目录由各区县自行确定。由于产品质量自身原因,企业质量安全风
             险较高的企业,比如乳制品生产企业、罐头以及饮料等相关企业,其监管检查频

             次在各自级别基础上分别增加一次。
                 4. 监管成效

                 由于对企业采用的按级别不同而进行相应的分类监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
             指向性,分类监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首先,在实施监管的次数以及数量上,逐渐呈现较强的差异性,对风险等级
             高的 C 级企业监管强度最大,监管次数最多,而对于企业及其负责人在名牌评

             审等评优活动中被排除,生存空间被压缩,逐步淘汰了质量安全水平较差的企业。
                 其次,在分类监管的措施上,按照对于企业的具体分级和分类监管的要求,
             分别制定了产品抽查计划和次数,通过针对性的监管次数和计划,提高了有限监

             管资源的配置效率。
                 最后,从分类监管的实践效果和监管实际效果来看,由于监管资源的高度集
             中和有效的匹配,避免了监管资源的浪费和形式主义的出现,同时有效地实现了
             对少数高风险企业风险的识别和外部控制,使得监管结果和措施能够及时地得到

             有效的反馈和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分类监管的实际效果。
                 5. 存在的问题
                 一是评价周期较长。目前每年进行评价一次(12 月),应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

             利用信息化手段可随时对企业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监管方式。
                 二是评价主观性较强。虽然评价制度是统一的、客观的,但是对每家企业发
             现的问题情况是由不同的监管人员完成的,与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执法尺度有
             关系。应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检查操作规范、加强培训,提高检查人员业务能力水

             平,减少主观的判断差异。
                 三是地区实际监管差异较大。由于区域监管资源与企业间实际分配和风险监

             管的状况存在极大的差异,可能导致相同企业的分类监管状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造成监管资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四是反馈与整改机制不健全。在分类监管的实践中,如果企业在食品生产中


                                                                                     85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