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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学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标准》中不仅使用了“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等刻画知
             识技能的目标动词,而且使用了“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等刻画

             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动词,从而更好地体现了《标准》对学生在数学思
             考、解决问题以及情感与态度等方面的要求,见表5-2。

                                    表 5-2 识技能目标和程性目标
                                   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
              知     了解(认识)         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识                    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
              技         理解         的区别和联系
              能
              目         掌握         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标       灵活运用         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
                                   的数学任务
              过     经历(感受)         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经验
              程                    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
              性     体验(体会)         一些经验
              目                    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
              标         探索         象的某些特征与其他对象的区别与联系

                 三、中学数学教学的基本内容和体系编排

                 (一)中学数学教学的基本内容

                 中学数学教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数学基础知识
                 指符合中学培养目标的数学科学中最本质的、已定型的、科学的、系统的初

             步知识和数学思想方法。数学思想是指数学研究活动中解决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根
             本想法,它是对数学规律的理性认识。数学方法是指研究数学的手段和方式,它
             包括理论研究方法和数学理论应用于实际的方法。
                 2.数学语言和逻辑
                 数学中对概念的表述、定理的逻辑推理和证明,对量、量的关系进行比较和

             运算等一系列的活动,都是在某种有规则的符号系统中进行的,采用的是一套形
             式化的数学语言。这种数学语言的形式简明扼要,表达内容深刻、精确。
                 3.技能、技巧

                 包括知识技能(如恒等变换、论证技能等)、操作技能(如作图、测量、使
             用计算工具等)和解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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