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中小学教育实践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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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学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侧重用“自学辅导法”。
2.教学内容的因素
任何教学方法都是通过特定的教学内容而表现出来的。离开了教学内容,也
就无所谓教学方法。因此确定数学教学方法就离不开作为其表现载体的教学内容
这一因素,否则就容易产生“为方法而方法”或生搬硬套某种方法的现象。选择
教学方法的目的在于使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方法好,学生爱学、爱听,教学必
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效果是以是否完成《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
标以及学生能力是否获得发展为衡量标准的。所以说,要根据数学教学内容确定
教学方法。
例如,现行高一《代数》课本中集合概念的教学。对这节内容一般宜采用
“讲授法”进行教学,并需要在讲授时多举一些实例以便学生熟悉和掌握这些新
概念,如果硬要采用“发现法”或“研究法”,让学生发现或研究集合的概念
和表示方法,既不恰当也不必要。事实上,由于集合对学生来讲是一个全新的
概念,学生无法在已有的认知结构基础上发现或研究出“集合”的概念和表示
方法。
3.教师能力、学生认知水平及学习环境
要想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确定教学方法时仅考虑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这两
个因素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教学对象(即学生)这一重要因素。“因材施教”
原则实际上也很大程度地反映了教学对象对确定教学方法的重要作用。例如学生
的年龄特征、智力发展情况、基础知识水平、学习方法和习惯、兴趣爱好、家庭
环境对数学教学方法的选择和确定都有一定的影响。
例如,就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来说,初中低年级学生具有直觉形象思维占
很大优势,逐步向经验型抽象思维发展,注意力集中时间不长,兴趣广泛,自觉
性较差等特点。教师在确定教学方法时就尽量注意适应他们的心理特点。例如,
为了保持学生的注意力,就应当创设适当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
学生进行观察、思考,进行师生的双向交流。教学内容讲解不宜过分抽象,课堂
内也不宜长时间地用“讲授法”或“研究法”一成不变。一般说来,高年级用
“讲授法”或“研究法”等更适宜,而“谈话法”“发现法”等更适宜于低年级
学生。
另外,教师自身的教学能力也是确定教学方法时应注意的因素。如果一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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