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艺术视角与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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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艺术视角下民族音乐创造教学的研究



             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过程,专门以培养人为终极目的,反映社会与个体的双
             重关系,根据社会的要求而进行。教育对人的培养是全方位的,指向人身心发展

             的方方面面,对人的影响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的特点。音乐创造教学的根本价值
             也是为了培养人,其最终目的是受教育者的创造能力发生变化。是以音乐创造教
             学活动为客体,满足主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与传统的专业作曲教学有所不
             同,其价值不仅仅是培养学生的作曲能力,而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具体表现在

             从音乐人类学视角出发的人文价值;从音乐的审美哲学视角出发的审美价值以及
             从音乐的实践哲学视角出发的实践价值。
                 (1)基于实践主义哲学的研究视角—实践性价值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实

             践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
             点;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以人为主体,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
             世界,具有主体性的特点。实践的本质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
             的地位,实践构成了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埃利奥特(David Elliott)的音乐实

             践主义哲学认为,“音乐”是存在于许多不同音乐实践或音乐(Musics)中的一
             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创造教学与教学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活动,所以音乐创造教
             学具有创造性的实践价值,满足主体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的需要。同时,学生实
             践能力的提升,促进音乐创造教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和创

             造音乐方面。
                 (2)基于审美主义哲学的研究视角—审美性价值
                 关于美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是美学界争论的话题,对美也有很多理解。例
             如,[英]济慈说:“美是一种永恒的愉快”﹔[美]桑塔耶纳说:“美是在快感的

             客观化中形成的,美是客观化了的快感”。[德]鲍姆嘉通认为:“美是感性认识
             的完善”。“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
             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可。”“‘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一直是中
             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

             分。”音乐创造教学活动作为客体,可以满足主体学生审美能力发展的需要,同
             时,学生审美能力的发展,可以更好地促进音乐创造教学的实施。其审美价值主
             要体现在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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