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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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家税收:迈向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制度转型
自然人的生产与消费,工作和生活也在空间上分离,家庭只是自然人生活和消费
的空间,生产资料(中间投入)与消费品也易于区分。现行企业所得税、对消费
课税的税种(如零售环节的中间投入免税)、社会保险税(费)和个人所得税所
得项目的划分及其征收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数字经济的发展使企业对个人,个人对个人直接交易的市场环境和技术条
件日趋成熟。在某种意义上,经济学家科斯指出的以降低交易费用为主要动因而
建立起来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工业经济时代生产组织方式,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
革命以及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兴起正在被更为灵活的要素组合方式所替代。共享经
济、众筹、众包、自媒体与知识付费、微商等业态的兴起导致自然人作为消费者
和生产者边界变得模糊。而自动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则会进一步深
刻影响就业结构和就业方式。上述变化不仅使人口老龄化的经济体以雇佣劳动报
酬为主要来源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更加难以维持,新技术应用对劳动报酬实现形
式和收入分配的影响也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生产资料的构成形态
数字经济的发展在深刻影响生产组织方式和劳动就业形态的同时,也对生产
资料的构成形态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工业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成为推
动生产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受到交易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技术的价值
不仅通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形态存在,在生产领域更多地通过以机器设备为
主的有形生产资料的形态存在。数字经济以及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不仅导致软
件(代码)等无形资产在生产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特许权使用费等
资产与有形资产进一步区隔和剥离的趋势也日益明显。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
收入的增加,服务消费在最终消费中的比重逐步提高,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也使
得无形资产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
二、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的冲击
对中国电子商务而言,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额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和电
子商务消费者区域分离的趋势日益明显。电子商务交易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全
国市场的覆盖,这与传统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交易半径较小,通常局限在特定行政
区域的情况有很大差异。
在各州拥有税收立法权并普遍采用零售环节消费税模式的美国,跨州的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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