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1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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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家税收:迈向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制度转型
决反对的态度。一旦数字服务税付诸实施,很可能会引起美国的报复性反击,比
如美国可能会以提高欧洲国家钢、铝进口关税为谈判砝码要求欧盟放弃数字服务
税,或通过美国“301条款”启动对数字服务税的调查,以确定该税收是否“不
合理、具有歧视性或不公平”。
可以预见,蕴含着巨大潜力的数字经济,成为国家间竞争的又一战场,数
字服务税不过是国家税收主权竞争的战役之一。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和数字税收竞
争,对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都是一种考验。
2.数字服务税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提出挑战
经济数字化对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历来是二十国集团(G20)高度重视的
话题。2015年G20/OECD发布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关
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被列为第一项行动计划;2018年3月,G20/
OECD又发布了《数字化的税收挑战——中期报告2018》,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应
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各成员国尚未就应对数字经济
的相关税收规则达成一致。由于各国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应对措施缺乏共识,多个
国家开始探索并实施了应对数字经济的单边税收政策:如2016年印度引入平衡
税;2017年匈牙利开始征收广告税;2019年法国开始征收数字服务税;2020年英
国计划向大型数字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等等,这些缺乏协调的单边措施无疑给
全球形成统一的应对措施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陈珮,2018)。
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旨在通过协调不同国家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以尽可能
消除因一国中国税收政策的溢出效应而导致的国际税收冲突,从而维护公平的国
际税收环境,保障全球经济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部分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在当前全球缺乏共识性改革良方的前提下,率
先开征了数字服务税,打破了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这种单边行动的背后是国家
间对数字经济商业模式的税收问题各持己见,站在各自立场上维护各自的核心利
益,而危害是各国各自为政,导致对某些企业或市场侵害性征税的同时还会出现
税负不平衡,甚至出现规则漏洞从而引发有害税收竞争,增加国际税收规则的协
调和统一难度(励贺林,2018)。
3.数字服务税的开征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具体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引入“显著数字存在”(Signifficiant
Digital Presence)概念设立新的常设机构规则。在“显著数字存在”规则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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