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1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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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新技术与税收管理
设的效果以及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提供了增量的经验证据。结合实证结论,本文
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加强税收大数据建设,强化数据的分析和运用
税收大数据的建设是“数据管税”模式的基础,也是运用税收信息系统提升
企业纳税遵从度的前提。经由金税三期工程以及“互联网+税务”建设,税务机
关掌握了海量、精细的企业微观数据,并且数据的采集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和持
续性优势。但目前涉税数据还存在标准不一、碎片化、应用较弱等问题,亟待进
一步整合和挖掘。税务机关应首先加强数据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建立规范的数据
标准体系,做到统一数据口径统一、内涵一致,切实满足数据分析工作的需要。
其次,应加快各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将碎片化的数据连接起来,并依托云平台
技术建设一体化的大数据平台,缓解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的问题,彻底打破相互割
裂的“信息孤岛”。最后,税务机关应积极地强化科学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运
用,提高税收大数据的使用效率,实现税收征管的高效运行。现有的数据分析技
术已经具备较强的海量数据分析和决策能力,立足于未来互联网、云计算、区块
链以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税收治理的深度融合,将具有更大的运用空间和发展
潜力。
(二)加强涉税数据互联互通,完善数据的安全保障
涉税信息的开放和共享有助于弱化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应进一
步完善涉税数据的互联互通。首先应加强税务部门与金融支付平台、电子商务平
台等第三方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以降低某些新型交易的税源隐蔽问题。其次,
应加强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层面与基层税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以缓解基层涉
税数据不全面的短板,提升其税源监控能力。
诚然,税收数据的共享和信息安全之间本身存在着一定矛盾。随着数据体量
的扩大,涉税数据安全问题逐步凸显。信息化基础建设不完善、计算机犯罪等都
可能成为信息安全的潜在威胁。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提升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首
先,应做好税收信息系统的整合、改造以及后期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同时提高对
税收信息系统漏洞的发现能力,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系统的“防火墙”建设。其
次,税务机关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对涉税信息泄露事件进行
追责,从源头杜绝数据泄露的可能。最后,税务机关还应根据涉税数据的重要性
和涉密程度设置不同的安全等级和访问权限,对可共享数据采取匿名化处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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