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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Research o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定者。在这种市场结构下,转嫁多少则要由商品的需求弹性而定,若需求弹性较
小,垄断生产者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把税收负担全部或大部分转嫁给消费者。若
需求弹性较大,垄断生产者提高价格会导致需求减少,价格提高会受到限制,税
收负担会更多地后转。
第四节 税收制度的组成与发展
一、税收的产生
(一)税收产生的条件
税收既是一个分配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的产生和存在取决于两个
条件:一是国家的产生,这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二是财产私有制度的产生,
这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两个条件互相制约、互相影响。
国家的产生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一方面,税收是国家实现其公共职能的
物质基础,只有出现了国家之后,才产生了为满足国家政权履行其职能而征税的
客观需要,另一方面,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特定产品
分配。只有产生了国家,才有征税的主体——国家,才有征税的依据——国家的
政治权力,从而使税收的产生成为可能。没有国家的存在就没有税收,国家是税
收产生的必要条件。
税收的产生除了取决于国家的产生这一前提外,还取决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
件,即普遍的财产私有制度,税收是社会再生产中的一种分配形式,属于经济范
畴,它的产生必然有其内在的经济原因。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利
进行的分配,在生产资料归国家直接占有的情况下,国家就可以凭借财产所有权而
不是利用税收这种强制、无偿的分配形式来取得财政收入,当社会广泛地存在着土
地及其产品归私人占有的制度时,每个财产所有者都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国家
不能直接参与其产品的分配,而拥有政治权力的国家又需要将一部分不属于国家所
有的社会产品转变为国家所有、归国家支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才有必要采用税
收这种分配方式,从而普遍的财产私有制成为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二)中国税收的产生
中国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在夏、商、周三代,土地均归王室所有,即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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