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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Research on Aesthetic Education in Music Teaching
意大利的马腊费奥迪说:“要借助相应的心理因素对某个基于完整音域范围
内的声音进行有效支配,如果出现悲剧或者是喜剧的诗篇在歌唱家的心里,实施
演唱的过程中,则蕴含着悲剧性或者是抒情性的感情,这样往往会发挥极其特殊
的效果。”
我国古代专门论述歌唱心理的著作也很多,《乐记》中有相关论述:“凡
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乐者,言之所由生也,其本人心之感之物也。是故其
哀心感者,其声瞧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啤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
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
柔。”就是说,人的喜、怒、哀、乐是心对外物感应而发出相对应的声音,这种
声音往往是指存在于人们的内心情感的反应与表现形式,揭示了歌唱中的情感对
声音的调控作用。我国的《乐府传声》对音乐也有所涉及,在这部著作中就提
到:“乐声于心,人心惨声哀,人心舒声和。”其中的乐就是指声音,而两种截
然不同的心理状态则会导致声音效果也不相同,这也是在这句话中所提到的“心
惨”与“心舒”,歌唱是生理协调、心理和意志共同产生的结果。
随着西洋音乐所具备独特唱法的美声被引入到中国之后,许多歌唱家与音乐
教育家将生理教学运用于声乐教学中。出现了很多关于声乐方面的专著,但针对
歌唱家在进行演唱过程中,情感作用与技巧技能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的研究较少
涉及。通过长期的教学和艺术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注重歌唱产生作用是片面
不科学的,有关声乐心理的著作不断出现,更加证明了歌唱心理的重要性。
第三节 歌唱教学的一般过程
歌唱教学是音乐教育的自然基础和主要内容。其一,由于人声是最自然的乐
器,在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史中,音乐课开始就称为唱歌课,唱歌是当时学校音乐
教育的全部内容,后改为音乐课,新大纲规定了歌唱教学内容的比重。其二,从
学校音乐教学整体看,音乐教学的各项内容都离不开唱歌,如音乐欣赏教学中复
述主题要唱熟主题,器乐学习首先要唱曲调,视唱要以唱为主。音乐活动中的各
种演唱形式说明,歌唱既是乐器和创作、欣赏学习活动的自然基础和依据,又是
音乐教学的主要内容,更是完成各项音乐学习的中心任务。歌唱教学是进行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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