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理论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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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理论


                 五、项目经理部的设置

                 (一)设置原则

                 ①根据设计的项目组织形式设置项目经理部。项目组织形式不仅与企业对施
             工项目的管理方式有关,而且与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授权有关。不同的组织形式

             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力量和管理职责提出了不同要求,同时也提供了不同的管理
             环境。
                 ②应建立有益于项目经理部运转的工作制度。

                 ③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面向现场,满足现场的计划与调度、技术与质
             量、成本与核算、劳务与物资、安全与文明施工的需要。而不应设置专管经营与

             咨询、研究与发展、政工与人事等与项目施工关系较少的非生产性管理部门。
                 ④要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设置项目经理部。例如,大

             型项目经理部可以设职能部、处;中型项目经理部可以设处、科;小型项目经理
             部一般只需设职能人员即可。如果项目的专业性强,可设置专业性强的职能部

             门,如水电处、安装处、打桩处等。
                 ⑤项目经理部是一个具有弹性的一次性管理组织,随着工程项目的开工而组
             建,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而解体,不应搞成一个固定性组织。

                 ⑥项目经理部不应有固定的作业队伍,而应根据施工的需要,在企业的组织
             下,从劳务分包公司吸收人员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设置要求
                 ①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应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

                 ②一般情况下,大、中型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
             部,而不能用其他组织方式代替。在项目经理部内,应根据目标控制和主要管理

             的需要设立专业职能部门。小型施工项目,如果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某个项目
             经理部兼管,也可以不单独设立项目经理部,但委托兼管应征得项目发包人的同
             意,并不得削弱兼管者的项目管理责任。

                 ③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经理部不得同时兼管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设置步骤

                 项目经理部的设置步骤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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