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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理论与运用
Theory and Application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in Building Work
付使用后,项目管理任务完成,项目经理部应解体。项目经理部不应有固定的作
业队伍,而是根据施工的需要,在企业内部市场或社会市场吸收人员,进行优化
组合和动态管理。
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面向施工项目现场,满足现场的计划与调度、技术
与质量、成本与核算、劳务与物资、安全与文明施工的需要。不应设置专管经营
与咨询、研究与开展、政工与人事等与项目施工关系较少的非生产性部门。
在项目管理机构建成以后,应建立有益于组织运转的工作制度。
(二)施工项目经理部的规模设计
目前国家对项目经理部的设置规模尚无具体规定。结合有关企业推行施工项
目管理的实际,一般按项目的使用性质和规模分类。只有当施工项目的规模达到
以下要求时才实行施工项目管理: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
建设小区及其他工程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均实行项目管理。有些试点单位
把项目经理部分为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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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施工项目经理部:建筑面积为15万m 以上的群体工程;面积在10万m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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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含10万m )的单体工程;投资在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的各类工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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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施工项目经理部:建筑面积在15万m 以下,10万m 以上(含10万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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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群体工程;面积在10万m 以上,5万m 以上(含5万m )的单体工程;投资在
8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各类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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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总面积在10万m 以下,2万m 以上(含2万m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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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工程;面积在5万m 以下,1万m 以上(含1万m )的单体工程;3000万元以
下,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各类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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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总面积在2万m 以下的群体工程,面积在l万m 以下的单体工程,按照项
目管理经理责任制有关规定,实行栋号承包。承包栋号的队伍,以栋号长为承包
人,直接向公司(或工程部)经理负责。
(三)施工项目经理部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
施工项目经理部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指导思想是把项目建成企业管理的
重心。成本核算的中心、代表企业履行合同的主体。
小型施工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可设立管理人员,包括工程师、经济
员、技术员、料具员、总务员,即“一长、一师、四大员”,不设专业部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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