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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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Land Space


            地复垦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尤其是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允许各地方在不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具体的操作方式。
                在“增减挂钩”中,不少地方过于重视耕地数量的平衡,却忽视了所补充的
            耕地质量。因此,要真正解决此类耕地占补不平衡的问题,应构建科学合理化的
            耕地质量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土地复垦验收程序、验收标准,保障土地复垦效

            果。《复垦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工程、
            进行土地复垦验收等活动,应当遵守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
            遵守土地复垦行业标准。”第2款进一步提出:“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
            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2011年5月4日,国土
            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等7项推荐性
            行业标准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1年第17号),对不同情形下的土地复垦

            方案编制的行业标准作出了相关要求。2014年10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
            于发布〈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3项行业标准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
            告2014年第24号),于2014年12月30日起实施。其中,《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

            规程》对年度土地复垦验收、阶段土地复垦验收、总体土地复垦验收、土地复垦
            验收方法及验收组组织要求等作出了规定。随着实践的发展,还应不断完善技术
            标准,构建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政府实施的复垦行

            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效果。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法律运行
                土地复垦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土地、农业、林

            业、水利、矿产资源和生态等多个领域,因此,需要专门的机构来管理,但截至
            目前,有关土地复垦的工作基本都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耕地保护部门负责,
            如国土资源部的耕地保护司组织拟订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政策措施、技术规程
            和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级耕地保护部门缺乏有关土地复垦的专

            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土地管理法》《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难以落到实处,这就需要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建设,吸纳、培养有土
            地复垦专业知识的管理、技术型人才,待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在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设置专门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当然,现阶段可以依托长期从事土地复垦科研
            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和调动现有各级土地整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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