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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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土空间规划
的职权合并到一个机构,推行“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在确立一致性目标、统
一技术手段、健全制度手段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改革成效,通过协调的理念实
行分级管理和外部规划的衔接,初步实现了从碎片化政府向整体政府的跨越。但
是,进入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治理在目标和手段维度仍面临挑战,需要向目标
相互增强、手段相互增强的整体政府发展。具体而言,存在治理目标、外部治理
手段、内部治理手段三大挑战。
(一)治理目标的挑战:一致但未相互增强
治理目标的挑战是指各类空间性规划的目标由一致走向融合统一,但未明确
原有规划目标间的关系和逻辑。
通过搜集梳理机构改革之前各类空间性规划的政策文本,发现各类规划目标
有差异和侧重点,如主体功能区规划旨在“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
的国土”,国土规划旨在“构建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
续发展的美丽国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旨在“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
地”,城乡规划旨在“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红线旨在“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国家
生态安全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以下简称18号文),国土空间规划在
2035年的目标是“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
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规划目
标整合原有各类空间规划的目标,但仍采用简单割裂的思维将国土空间分为生
产、生活、生态空间,据此分别提出各类空间的目标,未以人为本地系统考虑原
有规划目标间的关系和逻辑规律。
(二)外部治理手段的挑战:规划体系雏形初现,协调逻辑尚未厘清
外部治理手段的挑战是指在成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后,空间规划仍面
临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归属其他部门管理的规划的协调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文)(以下简称44号文)指出“建立以国家发展
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
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搭建了规划治
理体系的框架,明确了空间规划的外部协调关系,但未回答各类规划存在何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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