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3 - 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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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水利工程征迁安置管理

             指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是三峡工程建设最高决策机构,其下设的移民开发

             局负责领导、部署和协调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的重大问题;分省负责和县为基础就
             是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即由湖北省、重庆市和库区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移民
             规划,在批准的移民投资概算内包干完成预定的移民任务。实行这一管理体制,
             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移民工作中的职责,较好地处理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可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积极性,为做好三峡移民工作提供了重要的
             组织保证。
                 实施对口支援政策。动员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对口支援三峡
             工程建设和三峡水库移民工作是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史上从未有过的重大创

             举,也是水库移民工作的重大改革。自 1992 年 3 月 2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
             于开展对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对口支援的通知》(国办发〔1992〕14 号)以来,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发扬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按照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原则,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方针,

             从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多形式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实践
             证明,这项举措不仅扩大了农村移民的安置容量,解决了部分移民的就业问题,
             促进了库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也为支援方提供了发展机遇,开拓了新的市场。



                       第三节 水利工程征迁安置问题的改善与监督



                 一、水利工程移民征迁问题改善策略

                 (一)建立新的移民征迁补偿机制
                 1. 补偿机制的建立原则
                 水利工程移民征迁利益补偿对象是受水利工程建设影响的群体,利益补偿机
             制建立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理原则
                 移民作为“经济人”,其欲望无止境,必然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补偿,
             同时移民心中存在极为明显的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倾向,移民会攀比在之前已经

             实施的移民征迁补偿标准,以及同时期或本地区正在进行的其他工程移民征迁补
             偿,因此在进行移民征迁时必须考虑移民政策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不能因为政策
             差异过大,造成移民心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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