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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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核,促进政府官员任命和提升的公平竞争,有利于缩小和防止政府机构及其成员

            的目标偏离公众目标。
                 二是必须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职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要提高土地管理的公开
            性和服务意识,将土地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办事程序和要件等向所有土

            地使用者公开,同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供地计划、供地信息、基准地价、市场
            交易信息等定期要向社会公开,完善土地登记查询制度,接受公众的查询及监督。

            各级政府应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要进一步健全交易规则,公开交
            易信息,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以保障土地交易的安全。加强对土地评估、中介、
            代理等组织的服务质量、技术水平、行业资质等方面的管理,坚决取缔不合乎条

            件的中介机构。
                 2.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的科学性与协调性

                 一是必须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等规划制定过程中规划的刚性与市场
            灵活性的结合,增强其动态性与科学性。由于中国正式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
            划等研究开始的时间不长,规划编制的理论较为薄弱。加之长期以来规划与经济

            学之间的关系疏远,中国制定的各类规划控制曾经被经济学家指责为违反经济规
            律,规划师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也长期忽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经济学原理、供
            需规律等不屑一顾。然而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经济学在规划领域中发挥着巨大

            的作用,不重视对市场研究的规划最终是失败的。科学的规划应该是将规划的刚
            性与市场的灵活性的有机结合,进行各项规划时,注重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特别
            是城市用地布局与城市产业布局的结合研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否则,

            任何优秀的规划方案都只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达不到期望的目标。
                 二是必须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只有各项规划

            制度配套协调实施,才能发挥各规划的现实指导性,增强国家对城市土地利用的
            调控力度。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各项规划之间实施起来矛盾不断,大大削弱了规
            划的指导性与严肃性。以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通常以“两规”代替)为例,

            由于二者理论方法的成熟度不同,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可持续观念的落
            实等方面也存在巨大分歧,相应的规划内容体系又未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两

            规”之间在城乡土地利用上的矛盾异常尖锐,削弱了“两规”在城市土地利用和
            城市建设上的导向作用,对城市土地利用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亟需加强对“两规”
            协调的研究工作。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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