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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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
“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为了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耕地
“非粮化”行为,西安市也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
2021 年 1 月,西安市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
为的通知》,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
守耕地红线。
此后,西安市还发布了《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
案》,要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
提,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坚持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用
途管控、激励引导“四位一体”,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稳妥处置,坚决遏制耕
地“非粮化”增量,有序退出耕地“非粮化”存量,稳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
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 400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 120 万吨以上。
当前,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区县是
粮食主产区。
西安市此次设立的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
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由市级设立 5000 万元耕地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其中
耕地保护激励资金 2000 万元,依据区县、镇(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进行通报表扬,镇(街道)给予资金奖励;
耕地保护奖补资金 3000 万元,每年根据各区县耕地面积占比直接下达区县。
《办法》还明确,由西安资源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
市级考核部门负责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耕地保
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粮食播种面积情况、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后期管护情况、耕地
和永久基本农田违法情况等。
同时,还明确了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主要用
于农田范围内的沟、渠、路、井、桥、涵、闸、电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与修缮;耕
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培肥地力。永久基本
农田建设与保护,主要用于保护标志标识的更新更换、耕地保护“田长制”等相
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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