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企业工会工作与职工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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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企业工会的维权功能及发展                      33


            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的过程产生作用,包括步骤、方式、顺序、时限等要素。基于上述认识,
            工会的维权程序应做如下界定:工会的维权程序是指工会维权运行过程中工会及劳动者所必须
            遵循的步骤、方式、顺序、时限的总称。首先,正义只有通过公正的程序才能得到真正地实现。
            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企业发生的共益债务是依法优先受偿的,其中
            包括企业作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因此,为维护劳动者的权
            益,工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在第一阶段及时介入并进行运作,保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社会保
            险费用依法得到偿还,使破产工人的权利可以得到保护,促进企业业主、债权人、破产职工三
            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其次,工会维权的程序能控制工会权力的滥用,提高工会维权的效率,
            免除事后的补救开支。不仅如此,经由劳动者参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较易于为劳动者接受,
            从而减少执行阻力。

                5. 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原则
                在多数情况下,工会维权行使权利与履行职责具有同一性,即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不易明
            确区分开来,只是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二者相辅相成,难以分割。但是,在劳动法学上工会
            职权与职责这两个概念又是不能相互取代的,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是否履行了职责是
            判断工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基本标准,是否享有权利是判断工会是否具有工会主体资格的基
            本标准。工会的权利在本节中已有详细论述,此处不再赘述,工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依法行使
            职权,不失职。恪守权限,不越权。符合法定目的,不滥用职权。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随
            意更改或省略法定程序。合理维权,避免维权不当。正确使用法律、法规,避免适法错误。
                企业工会的领导层应该遵守宪法、法律以及法规规定的义务,遵循基本原则,依法行使工
            会的权利,发挥自身的维权作用,不得非法组织集会、示威和游行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
            和利益,保守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得贪污、盗窃、行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
            他人谋取私利,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接受机关、舆论监督,一方面应该密切联系群众,听取
            工会普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必须为工会自身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责任。这里的“法”
            应做广义的理解,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政策等。工会的普通成员应该服从工会的指挥
            和领导,不得对抗工会合法有效的决议和命令,以保持上下统一。但是,如果工会领导层做出
            的命令存在超越职权和违法的情况,工会成员则没有服从的义务,并有权提出批评、建议或者
            进行揭发检举,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
            企业工会既能实现内部团结,又能在外部促进和保障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分配正义、诉讼正义和
            社会正义,为处于劣势地位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他们过上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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