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企业工会工作与职工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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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 71
与传统的国家干预主义的劳动关系相比,“自主模式”强调增强劳动关系各方的自主权,
在减少国家对劳动关系直接介入的基础上,使工会摆脱家长式的国家管制,从而在集体谈判与
罢工等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作为“自主模式”在拉美地区的典型代表,巴西自 1985 年
回归民主政体后,旋即在劳动党与巴西总工会的参与下推动了旨在减少政府对工会事务干涉及
扩大集体谈判自主权的宪法改革。随后,在 20 世纪 90 年代拉美地区私有化改革浪潮所引发的
高失业率、低工资收入和社会不平等的环境下,阿根廷、智利、乌拉圭和委内瑞拉等国纷纷开
始通过修改劳动立法或改革劳工政策的途径,使工会在改善劳动者工作条件和提高工资收入等
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其中,围绕加强工会组织与扩大集体谈判权利,2005—2007 年乌
拉圭的劳工立法修改效果显著。新的劳工立法在保持了乌拉圭的就业率与企业竞争力的同时,
实现了劳动者实际工资的增长。随着近年来各国政府对集体谈判管制的逐渐放松与工会数量的
持续增加,拉美国家的工会组织将在这一地区劳动关系的重塑过程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相对
于“灵活模式”的劳动关系,“保护模式”强调政府通过完善劳动立法等手段强化对劳动者权
利的保护。扩大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覆盖面以实现对各劳动者群体平等的保护,尤其强化对
女性和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是“保护模式”的劳动关系在完善劳动立法方面所坚持的基本原
则。从近年来拉美国家的政策实践来看,针对退休金私有化这一明显带有新自由主义色彩的劳
工政策而言,许多国家或是修改最初的改革方案 ( 阿根廷和委内瑞拉 ),或是中断了原有改革
方案的实际执行 ( 乌拉圭、智利、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和巴拉圭 ),无论如何,最初改革方案
的更改或中断均被看作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在劳动司法领域,阿根廷、秘鲁、哥伦比亚和
哥斯达黎加的最高法院通过直接适用宪法和国际法中有关劳工权利保障的规定,正逐渐恢复被
原来的劳动立法以及劳动政策中的非正规化和灵活化规定削弱或取消的劳动者权利,这一积极
变化成为在“保护模式”劳动关系逐渐强化的背景下,拉美国家的政府致力于重新建立劳动者
权利的主要标志。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围绕扩大劳动关系主体的自主权与强化对劳动者保护,
尽管许多拉美国家通过一定的劳动政策调整使劳动关系变革呈现出一些积极的迹象,一个具有
进步意义的劳动关系政策模式在拉美地区仍远未形成。其中,新自由主义导向的经济改革所引
发的非正规经济发展、因法律资源匮乏所导致的劳动法治环境脆弱、工会制度等劳工政策改革
的不成熟、左翼政党在议会斗争中的弱势地位,以及前期非正规化或灵活化劳动政策的持续影
响,都是制约拉美国家劳动关系向所谓理想模式转型的重要因素。
第五节 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及其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所有制结构逐渐多元,企业的劳动关系矛盾也
日益突出,这不但影响着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稳定和和谐。所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在这一时期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中国目前劳动力市场不够完善、劳动相
关立法有待健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劳资双方的矛盾,工会就被推上了前台,被赋予
了协调劳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