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企业工会工作与职工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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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企业工会工作与职工文化理论研究
沟通的措施提前解决,从而减少不稳定因素,保持劳动关系和谐。在企业中,工会是与劳动者
联系最紧密的组织。另外,工会组织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的劳动关系信息,充分发挥民主管理、
集体协商等机制的作用,使得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建立起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通过引导劳
动者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坚
强后盾支持。
其次,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工会通过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劳动者权益,能够有
效避免劳动争议的反复和扩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调解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都赋予了
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一定权力,使得工会在争议的协调过程中,其地位和作用能够收到法
律保护。例如,法律赋予了工会参与“协调处理”的权利,工会在协调处理过程中通过积极的
作为,代表劳动者能够和政府、企业平等协商、对话,工会作用的发挥越明显,使得劳动争议
的解决结果才会对劳动者更有说服力,也才能更加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认可。
二、企业工会作用发挥的保障与对策
1. 企业工会作用发挥的保障
劳动关系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权巩固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关系。欲构建和谐社会,必先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矛盾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积极的解决办法只能通过建立和发
挥长效调解机制的作用,化不和谐为和谐,以实现劳资双赢,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反之,消极采取封杀的办法,只能使矛盾积累并酿成影响性更大、破坏力更强的事件,最终解
决矛盾的成本更加沉重。
第一,建立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这是调解稳定劳动关系,预防和化解劳动关
系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三方机制的运行方式是,企业工会
代表职工与雇主就动员组织职工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企业拿出适当增量效益提高工资、福
利和劳动条件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后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专项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则提出行业或地方政府三方协调机制调解。这一机制确保了调处劳动关系始终
兼顾着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并运行在有序的法制轨道。为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到实
处,首先,尽快完善调解劳动关系的法规体系。如今,中国现有规章对此要求多采用选择性条
款,这无疑难以制约企业拒不开展协商乃至侵权的行为。建议尽快出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
业签订集体合同及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立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现行三方机
制的不足有,一是协商主体之一的企业代表组织缺失;二是机制本身缺乏专门办事机构和程序
保障;三是“资方强、劳方弱、工会软”的状态,导致所有群体事件都借口工会解决不了问题,
而甩开工会越级上访。针对这些问题,应尽快成立企业代表组织,赋予其代表企业协调劳资关
系的法律责任;明确政府、工会、企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大力支持工会履行维权职责,普遍
开展集体协商,使工会真正具备能团结带领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捍卫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
第二,加强监督,维护劳动者权利。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效之后,集体合
同、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等政策的实施收效甚微,本质上来说,该种情况的产生和政府在法律
实施过程中监督的缺位是分不开的,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秩序的维护者,应该全力各方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