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P. 52

第二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理论

            的利益分配。

                 ②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
            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⑤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⑥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

            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⑦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⑧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
            工作。

                 ⑩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2)权限
                 ①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②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③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④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⑤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⑥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⑦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⑧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⑨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3)利益
                 项目经理最终的利益是项目经理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责、
            权、利、效相互统一的具体体现。项目经理享有的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②除按规定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和其他

            精神奖励。
                 ③项目经理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或造成亏
            损的,按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45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