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综合运输背景下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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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路客运企业发展现状与改革转型总体思路




                 (3)安全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因投入产出不明显,历来被道路客运企业所不重视。随着安全
             生产法的颁布及实施,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主体被确定。但道路客运企业的经营

             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种粗放型发展,安全管理从何处进行,如何进行安全管理等,
             都没有明确、规范、可操作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鉴于上述问题,行业管理部门一
             直在不断推进相关工作,但往往会出现越俎代庖的问题。
                 (四)市场机制不健全

                 1. 市场化运行平台不具备
                 当今道路客运业运行中,政府对客运微观事务干预过多,没有为客运业搭建
             良好的市场化运作平台,其对客运市场主体束缚较多,不利于激发客运企业的积
             极性,阻碍了客运市场的发展。比如,调配运力投放和运营班次,增减停靠站点,

             顶班、换班审批制度等审批复杂,程序繁琐。车辆更新、座位调整等微观管理太
             多,使得客运主体无法适时应对市场变化,也越来越缺乏市场活力。
                 2. 市场化运行机制不健全
                 道路客运的经营基本上属于有进无退,线路经营权作为重要资源,企业自进

             入道路客运市场起,不管今后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服务质量是否出现重大问
             题,企业退出市场和线路资源的可能性极低,与市场机制中的优胜劣汰的法则严
             重冲突。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准则为优胜劣汰,而道路客运市场违背市场规律运
             作,势必造成市场混乱和服务质量低劣。因此,道路客运业市场化运行机制尚不

             健全,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退出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
                 3. 市场化运作经验缺乏
                 道路客运行业一直处于政府审批下的运作,没有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相对于其
             他行业,道路客运行业的市场化发展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正是由于市场化运作的管

             理经验缺乏,未能将客运行业交托市场配置,最终导致站外市场盛行,站内市场缩减。
                 4. 政企安全管理压力过大
                 建立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维护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
             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大

             的意义。鉴于重点运输企业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以及目前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政府对安全的门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客
             运行业的管理和审批也更加规范,出于各种安全管理的压力,主管部门也不敢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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