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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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立生态环境部。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的基本职责定位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重
           点强化生态环境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四大职能,坚持所有

           者与监管者分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实施统一监管执法,污染治理实施城乡统

           一监管。为了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
           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等突出问题,

           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启动并逐步推进。长江、黄河、淮河、

           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大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设立,作为生态环境部设

           在七大流域的派出机构,主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海河、珠

           江、太湖流域还统筹了相关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太湖统筹了东海海域的监管职能,
           统一为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日益完善的生态环境

           保护体制改革为中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扎实的体制基础。

               (三)符合国情的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中国在通过行政性管制政策来推进落实党委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方面开展

           了许多创新性探索。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

           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1989 年的《环境保护法》确立了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十一五”开始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十二五”增加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减排目标责任体系注重约束性指标完成
           情况,开始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的环境保护分工机制;“十三五”期间,环

           境目标考核从强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调整到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特别是污染防

           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的考核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强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
           域相关部门常态化的分工机制。2016 年以后,中国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建构

           进入了新阶段,引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制度,通过建

           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来落实“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目前完成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央环保督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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