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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管理部门应协同学校共同出台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教育评估管理,提高我国家

            校合作的融合程度,以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受教育者(家长)综合素质
            的全面发展。
                1. 注重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
                目前,我国尚缺少这种科学化的法律法规制度、系统化的教育评估机制。为

            提高我国小学家校合作的效果,诸多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但大部分的家长委
            员会缺少代表性,学生家长的参与度不够,学校的重视程度不足,难以发挥预设
            的效果。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应积极介入,指
            导学校家长委员会开展各项常规活动,吸纳不同层次的教育管理人员。在家校委

            员会管理人员的选择方面,在家长委员会的职能设置、活动形式等方面应充分关
            注学生家长和学生个体的需求,倾听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我国小
            学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高效运行。
                2. 加强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教育评估

                欧盟学校明确提出学校教育质量指标,质量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学校教育教
            学的评估、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程度。通过教育质量评估以发现学校在教育
            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不
            断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能力、学生培养质量等。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各国逐渐重视家长的参与学校管理,建立自上而下的教育评估组织,家长的融入
            将对学校教育的优化提供有效的借鉴。例如,设立不同层级的教育委员会,大力
            宣传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理念,不断加强教育评估管理力度。为全面提高小
            学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当注重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资

            源是保证学校顺利开展家校合作项目,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师资保
            障。在优秀的教师的指导下,积极搭建学校与家庭的互动交流桥梁,协助学校开
            展各项家长会、座谈会以及各项家校管理实践,在活动过程中学校教师应当及时
            对实践进行考核评估,以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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