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急诊医学与精神疾病的临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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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急诊常用诊疗术


                   (5)栓塞
                   可发生于电复律后即刻,或 24~48h 内,亦可发生在复律 2 周后。及时予溶
               栓治疗,无严重后遗症发生。

                   5. 注意饮食
                   清醒后 2 小时内暂不进食,之后要给予高热量、高维生素,易消化饮食,保
               持大便通畅。
                   6. 心理护理

                   复律成功后,患者有濒死的恐惧感,出现焦虑、悲观的情绪,害怕再次复发,
               高度的精神紧张可使心率加快,导致心律失常的再次发作。
                   因此护士应陪伴在患者床边,安慰鼓励患者,耐心做好病情解释,必要时给
               予镇静剂。



                                          第九节  清创术


                   一、清创术


                   清创术就是用手术的方式处理污染的新鲜创口,清创术应在伤后越早做越好,
               病人的恢复更早、更好,最好的受伤时间要求 6~8 个小时内进行清创术,有时候
               可以延长至 12~24 小时。手术前准备:首先判断整个伤情,以防止漏诊,根据受

               伤的机制、临床表现和全面检查,了解创伤的严重程度和全身情况,判断是否有
               颅脑、胸部、腹部、四肢深部的损伤,或者合并其他多发的损伤。如创伤病人出
               现休克首先要抢救休克,待病情程度稳定后再进行清创,观察创伤局部有没有骨、
               血管、神经、肌腱等方面的创伤,必要时应行相应的检查,清创前不主张使用器

               械或手指探查伤口,麻醉的选择根据损伤的部位、伤口受伤的情况选择麻醉方式。

                   二、清创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清创术的适应症一般为不危及生命的外伤伤口、开放性骨折、不愈合的创面、

               手术切口等。禁忌症一般有合并失血性休克、创面大而深的患者、内脏损伤的患
               者等。
                   清创术适用于处理新鲜创伤的伤口,清创术就是清除开放伤口上的异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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