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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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土地储备与管理



                 新模式下的土地储备转型发展范围及流程如下:
                 储备范围。包括地方市级、县级城区以内的土地收储及交易,均由各地方
            政府自行处理,省级收储中心不作任何干涉。实现城区外的省级重大基础设施以
            及其他“大片区开发”均由省级收储中心统一部署。
                 流程。地方省级储备中心负责、有关地产集团配合,完成年度土地储备计

            划草案的编制,之后分别经由地方国土环境资源厅及地方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审批
            后生成正式文件。进入土地整除阶段后,一方面,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应根据融资
            需要办理抵押手续,之后有地产集团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储备中心应

            当负责与地方下属各市县签署省级土地储备有关合同,具体负责与土地征收有关
            的工作并将有关材料纳入省级土地储备库、完成相关证件的办理。进入土地开发
            整理阶段后,由地方下属各级政府负责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外围基础设施建设。进
            入土地供应阶段后,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应负责与地产集团配合,完成土地供应方
            案的制定。在此基础上,地方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应通过并报道省政府批准的年度

            出让计划。地产集团应根据这一计划,完成对目标土地的开发及整理工作。最后,
            储备中心还应负责在交易市场上公开供应储备的土地。
                 (三)土地储备转型发展资金流程及收益分配

                 地方土地储备转型发展资金流程及收益分配相关设计如下:由地产集团出
            具资本金,由地产集团采用信用放大的方式完成融资,构成省级土地储备原始资
            金。地产集团开发整理资金并对经营费用进行核算,由省储备中心负责对土地收
            储资金进行核算。完成土地成本的计算之后,在省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下完成土地
            出让。省储备中心、地产集团共同编制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方案,并由联席会议批

            准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方案。进入收入分配环节后,成本构成分别为地产资本金和
            银行贷款本息;增值部分即为收益部分,15% 归地产集团所有,5% 归省储备中
            心所有,30% 归土地所在市县政府部门所有,10% 归地方控股公司所有。剩余

            40% 归地方省属财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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