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国有企业工商管理的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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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企经营管理模式创新



            分国有企业当中都缺少针对经营管理者的目标考核机制;即使有,考核内容也过
            于复杂分散,没有针对性。例如,部分国有企业甚至会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
            也列入考核范围。另外,考核指标的准确性也普遍较低,对于企业盈亏方面的确
            定并不严谨,导致很多亏损企业在考核中也能成为盈利企业。因此,要建立科学
            的目标考核体系,必须要有科学准确的考核指标。在实践中要重视考核国企缴纳

            所得税、年终实际利润等过硬指标,并据此判断其他指标体系框架的真实性。其
            次,还必须构建国企管理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对任期较长的管理干部实行国
            有企业经理责任审计制度。虽然当前国企管理经营目标考核机制早已建立,但国

            有企业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建立。在国家大中型公司的经营管理
            者任期届满后或任期内的调动、离职、退休之前,以及在国企转制、改组、合并、
            出售、拍卖、破产等重大国家资产重组事项当中,须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严
            审核,加强监控约束。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首先,要确立信息反馈机制。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管理

            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国有
            企业的所有者如果想要全面地了解信息,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国
            有企业内部信息网,不断完善公司业务数据库,企业所有者可以随时查询。二是

            建立企业信息报告机制,要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投资
            生产信息进行汇报总结。其次,要建立企业内部监督制度,这方面的工作要从决
            策监督制度和设置独立的监督机构两个方面入手。国有企业的决策权不能掌握在
            一个人手里,要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对于重要的决策要有相应的决策监
            督机构参与,以防止管理者因一时冲动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情况。还要在国有企业

            设置独立于企业管理者之外的监督机构,包括董事会、党委会、职代会、评估委
            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等,以做到对企业管理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及时监督,保证经营
            活动合法合规,企业健康运行和发展。

                 加强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是
            可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使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管的最主要的外部力量。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这些中介机构的合作来约束国企经营管理者的工作。首先,
            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中介组织资源库,将愿意对本地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及企
            业经营工作进行验证和考核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库,成立中介服务组织。然

            后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中介服务机构资源库中随机选取咨询服务机构,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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